为深入推进“三区战略”,加强我区事业干部队伍建设,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太原市人社局核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及“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瞄准需求、科学设岗”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29名,其中:教师岗位70名,其他岗位59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尖草坪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本次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工作能力,以及获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6.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8.报考人员不能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应聘者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10.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
2、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岗位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报考人员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各职位具体专业要求以《岗位一览表》为准。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设置。
3、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本科生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0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
4、职业资格要求:教师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幼儿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小学及以上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5.已就业人员报考要求: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教师加盖当地教育局公章)。
(三)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及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以上服务(服役)期满截至时间均为2021年6月。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设置情况详见《岗位一览表》。对于不达比例规定被核减或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将转入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
(五)其它条件要求
其它条件以《岗位一览表》为准。
上述招聘条件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不符合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太原人事考试网(http://rsks.rsj.taiyuan.gov.cn/)、尖草坪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yjcp.gov.cn/)予以发布,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招聘公告发布之后,其他招聘事宜将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和尖草坪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日9:00—7月5日17:00
报名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太原人事考试网,根据提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
技术咨询电话:0351-4227719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数码照片(JPG格式,大小在15-50KB之间)。报名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人员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7月1日9:00—7月7日17:00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2日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2021年7月5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2021年7月5日17:00至7月7日17:00期间,不能再提交资格初审、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请报考人员认真填写信息,以免因填报信息不准影响资格初审结果。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取消该岗位。如被核减或取消的岗位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调整的岗位数将合并到同岗位(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人员将视同其他报考人员平等竞争,不再另行改报。
报考人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1年7月8日8:00至17:00。报考人员向尖草坪区人社局提出申请后,由尖草坪区人社局统一办理改报,电话:0351-5648165。报考人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按报名网站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1年7月7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本次考试收取报考人员50元考试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于2021年7月6日17:00前,前往尖草坪区人社局人事科(太原市尖草坪区柴村迎宾北路29号4层)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四)笔试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7月28日至笔试前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笔试及之后各环节都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五)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笔试科目及内容:幼儿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幼儿教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中小学教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笔试成绩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六)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有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并参加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和尖草坪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国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证书)、学位证、报到证(含就业或落实就业单位时已使用过的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
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2019年、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提供学校出具的能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证明;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档案的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报考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验证页。
未就业且档案在各级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构代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档案托管部门证明。
已就业报考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2),按照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确认。
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2010年以前的“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2010年(含)以后已领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直接携带证书参加资格复审,未领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户口簿(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和户主主页)、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须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凡有下列情形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报考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报名时填报的主要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出生年月、现就业情况、参加工作时间、是否在校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有关信息等)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的;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资格复审时,发现应试者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资格复审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如递补人员成绩并列,则全部参加资格复审;如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中已无递补对象,则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有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应尽早提出放弃面试申明,确认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填写诚信承诺书,无故放弃面试将按有关规定被记入诚信档案。
(七)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讲课方式,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和尖草坪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如有并列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面试,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尖草坪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确定医院对进入体检人员进行体检。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其他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因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取消其进入考察对象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招聘领导组在收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社局根据具体情况统一安排各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的学历、资格等信息进行再次复核。不按规定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和尖草坪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审定,按规定报批、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纳入全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如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或其它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予以解聘,不再递补。本次招聘人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限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五、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351-5648165
监督电话:0351-564828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六、防疫要求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保证考务安全,考务人员及报考人员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参加招聘的防疫工作。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招聘不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在招聘过程中,所有公示、通知、公告等全部通过太原人事考试网和尖草坪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如报考人员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或从其它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受延误、影响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尖草坪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尖草坪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21年6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rsks.rsj.taiyuan.gov.cn/doc/2021/06/24/11380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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