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人才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高政发〔2014〕18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人才储备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储备原则及名额
1.储备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储备。
2.储备名额:本次储备名额为100名。
二、储备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高平市户籍;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本科学历28周岁及以下(1991年11月9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1月9日以后出生);
5.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
6.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已参加及目前在岗的我市人才储备人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不得报考;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储备办法
研究生学历人员优先储备,考察、体检合格后直接确定为储备人选;剩余名额从报名合格的本科生中储备,如果报名人数多于招聘名额,采取笔试考试、体检、考察的办法择优确定储备人选。
四、储备程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人事代理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红底免冠彩照3张,经审核后,填写《高平市人才储备报名表》。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11月10日
报名地点:高平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路184路)
咨询电话:0356—2238911
2.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务必于2020年11月12日至11月13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高平市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
3.考试。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考点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闭卷方式,百分制计分,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4.体检与考察。研究生直接参加体检与考察;参加考试人员,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其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由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名额空缺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高平市人民政府网和高平人才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储备。无异议的储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储备期满后自行解聘,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五、待遇及管理
储备人才聘期为3年,工资待遇执行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储备人才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
储备人才实行用人单位日常管理,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监督检查的方式进行管理。
此次人才储备考试、考核和体检等相关信息在高平市人民政府网和高平人才信息网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网上信息。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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