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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信社面试时政素材:两会热门提案议案

2019-07-16 16:41:44     来源:京佳教育

  面试时政素材4:两会热门提案议案

  袁亚非:建议引导和鼓励商业长护险与居家养老结合

  居家养老是我国老年人的首选养老方式,居家护理服务需求旺盛。我国目前长护险制度试点鼓励发展社区居家护理并已取得成效,但相对巨大需求来讲仍然不足。为此全国政协委员、三胞集团董事长袁亚非建议进一步推动长护险与居家养老结合:一是加强民政与医保部门间的沟通,做好服务衔接;二是鼓励和引导商业长护险发展,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需求。

  居家养老是我国老年人的首选养老方式,老人及其家庭对居家护理服务需求旺盛。我国自2016年开始试点的长护险制度,包含了社区居家护理、养老机构护理、住院医疗护理多种类型的服务,并重视居家护理的地位,试点至今已经取得成效。但现实中社区居家护理未能充分发挥效应,老人广泛的居家护理需求与目前有限的服务提供不相匹配。

  袁亚非建议加大力度支持长护险与居家养老进一步结合发展。

  第一、加强长护险与居家养老服务的衔接。目前长护险由医保部门(从原人社部门分立出来)主导,通常针对高龄失能老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常用临床护理服务,在程度上缓解了老年人的照护问题。而目前居家养老服务由民政部门主导,政府购买服务对象以“兜底老人”为主,与长护险服务对象不完全重合。且两者在提供的服务项目上虽有重叠,但也有不同之处,可以形成互补。从实际情况看,一些试点城市老人在申请到长护险后,不能再享受原民政部门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或要降低补贴标准,但只包含在现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如洗晒衣被、买菜做饭等服务,也是长护险老人的日常需求。

  其建议加强民政部门与医保部门间的沟通协调,一方面对居家养老、长护险服务项目进行明确分类、建立标准,尽量避免重合并做好衔接;一方面对服务对象进行再评估,对同时符合居家养老与长护险条件的老人,可同时享受这两类服务,以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护”。

  第二、进一步引导和鼓励商业长护险与居家养老结合。目前长护险体系以社保为主,目的是满足老人基本护理需求。若要长护险健康发展,并满足老人多元化、多层次需求,必须建立更加完善的保险机制,尤其要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目前商业保险公司主要通过承接居家护理标的,并转包给第三方养老护理公司开展服务的方式参与长护险建设。

  面对广阔的居家养老护理的市场,袁亚非建议更多引导市场资源,通过适时出台商保税收优惠政策等方式,鼓励商保更多进入该领域,开发和推动商业长护险产品及服务形态创新;也可以充分利用现有居家养老公司丰富的服务和运营管理经验,鼓励和引导商保机构加强与养老服务企业的战略合作;同时鼓励商保加大养老产业投资,积极参与和推动长护险体系建设。

  李彦宏三大提案:完善电子病历 加强人工智能伦理研究

  提案1:关于构建智能交通解决方案,让老百姓出行更顺畅的提案

  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进程不断加速、百姓出行需求日益增长,交通拥堵和安全已成为城市发展的难题,给城市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政府在交通基础设施上投入巨大,产生了明显效果,但与老百姓对出行质量不断的要求相比,仍然有差距。缓解交通拥堵通常以扩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手段,因物理空间有限,传统方式已无法有效缓解拥堵。而利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构建智能交通解决方案,可以实现对交通的“全面感知、全局决策、实时控制”,能有效缓解交通拥堵,减少交通事故,让老百姓出行更加顺畅和安全。比如,依靠多传感器融合等车路协同技术建设的智能路网,可交通系统的感知能力,实现车车、车路的信息交互和共享,有效避免或减少交通事故,并服务城市智能交通体系优化;运用智能云、大数据、边缘计算等技术,搭建计算平台,分析全量交通数据,能够预判拥堵趋势并提前采取预防性措施;利用智能信号灯、智能停车系统,交通系统的调度能力。目前,新技术与城市交通治理的融合还处在早期阶段,政府的政策在这个时期尤为关键。

  对此,李彦宏委员建议,国家进一步加强引导,建立数据共享和使用机制,鼓励各地探索并构建智能交通解决方案。第一,加快车路协同标准制定。第二,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鼓励各地政府增加车路协同路侧设备布设,开发车路协同管理平台。第三,开展智能交通应用示范,选取有条件的城市,率先部署智能交通信号灯、智能停车等应用,并逐步向全国推广。

  提案2:关于完善电子病历管理制度,促进智能医疗应用探索,助力“健康中国”战略实施的提案

  电子病历包含丰富的临床数据和经验,有助于我国医学科技进步和诊疗水平的,进而百姓健康水平。目前,我国电子病历虽在部分区域实现了程度的共享,但不同省份间的病历数据仍彼此割裂。电子病历的互联互通性,将百姓就诊效率。此外,基于电子病历的人工智能应用,有望缓解目前医疗资源不足、分布不均,服务同质性差等问题。近年来国家推进电子病历等医疗大数据的科研和应用,但受电子病历质量、数据使用的安全规范和法律保障等因素制约,与国外相比存在应用规模小、层级低、进展慢等问题。

  对此,李彦宏委员建议,由国家卫健委牵头,在电子病历数据的管理、科研及使用方面统筹规划,加快相关智能应用的探索,助力形成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是继续推行并完善电子病历填写标准,鼓励医疗机构与科研院所、企业加强合作,我国电子病历数据资源的规模和质量。二是完善数据应用的技术标准和法律保障,加快相关法律、管理规范的制定,开发数据流通和安全保障的机制。三是加快推进电子病历的科研和应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企业、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专业性行业组织等联合开展探索、择优落地试点,推动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健康问题攻关。相关技术成熟后,向基层医疗机构推广,从供给侧解决百姓看病难问题,助力“健康中国”战略早日落地。

  提案3:关于加强人工智能伦理研究,打造智能社会发展基石的提案

  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人工智能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当前,人工智能还处在发展初期,但在某些领域已经接近甚至超过了人的能力,展现出巨大的变革力量。智能革命正带来人机关系的变化,未来机器不再是单纯的工具,而是有可能甚至部分代替人进行决策。历史上,几乎每一次重大技术变革都会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新的挑战,我们看到,人工智能已经引发了社会上的一些担忧:如人会不会被机器取代、人工智能是否安全可控、人与机器的责任如何界定,等等。只有加强人工智能伦理研究,处理好机器与人的新关系,我们才能更多地获得人工智能红利,让技术造福人类。中国在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和应用处在国际领先的位置,2017年,我国出台了《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要初步建立部分领域的人工智能伦理规范。但总体看,当前我国有关人工智能伦理的探讨刚刚起步,尚未形成广泛共识。这方面我们参与的国际合作也相对较少,停留在比较浅的层次。

  对此,李彦宏委员建议,建议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跨学科领域的行业 、人工智能企业代表、行业用户和公众等相关方,开展人工智能伦理的研究和顶层设计,促进民生福祉改善,推进行业健康发展,掌握新一轮技术革命的主动权。一是以人为核心,明确人工智能伦理原则,加强相关研究,以老百姓的美好生活为终极目标,兼顾行业创新发展。二是强化领军企业担当,加快人工智能伦理原则落地,让人工智能提供的信息和服务人们成长和发展。三是加强国际交流,凝聚全球共识。积极参与全球人工智能伦理原则的研究和制定,及早识别禁区,为国际人工智能伦理研究贡献中国智慧。抓住人工智能的战略发展机遇期,加快伦理研究和创新步伐,构筑我国人工智能发展的竞争优势,早日建成智能社会,用技术造福百姓。

  俞敏洪建议:多部门统筹保障残障儿童平等享义务教育

  全国政协委员、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董事长俞敏洪带来了多份提案,包括《关于多部门统筹保障适龄残障儿童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建议》,以及《关于保障贫困地区儿童课外阅读消除城乡阅读鸿沟的建议》。

  在“关于多部门统筹保障适龄残障儿童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建议”的提案中,俞敏洪提出,依法平等享受义务教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赋予每一个适龄儿童的权利,然而由于种种历史原因,我国残障儿童的入学率和教育质量当前仍面临一些挑战。

  为此,俞敏洪建议,首先,各地教育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协同建立“特殊儿童信息系统”,每年通过这个系统进行入学登记和入学核查;第二,通过入学评估确保每个残障儿童得到合理的、匹配其能力基础和教育需求的个别化教育支持计划;最后,在普通学校配备充足的特殊教育师资资源,切实保障残障儿童获得合适的、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在“关于保障贫困地区儿童课外阅读消除城乡阅读鸿沟的建议”的提案中,俞敏洪提出,中西部贫困地区的乡村儿童阅读资源整体匮乏,实际课外阅读数量、时间和频次远远低于城市儿童。

  “每次我到西部贫困地区考察或演讲的时候,都会调研当地教师和孩子们的阅读情况,中西部贫困乡村地区儿童阅读资源匮乏、与城市儿童存在阅读鸿沟、阅读介质和形式单一等现象是普遍的,这一问题不及时解决将会极大地制约贫困地区儿童的学习、成长和发展,亟需各方高度重视,尽快设法解决。”俞敏洪在提案中说。

  为此,俞敏洪建议,国家应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在贫困地区建设乡村学校图书馆(室),确保每所学校至少有一个可供学生阅读课外书的场所;利用互联网技术,在乡村学校设立电子图书馆(室),购买和更新适合儿童阅读的各类数字图书和数字阅读器,为贫困地区的乡村儿童提供更加丰富的图书种类和更加便捷的阅读方式;在我国中小学尤其是贫困乡村地区开设课外阅读课程,由专门的阅读指导教师,指导儿童掌握科学的阅读方法和技巧;政府与民间公益慈善机构联手,根据教育部推荐的《中小学生分级阅读指导目录》、《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采购图书,捐赠给贫困地区的乡村儿童或其家庭,让孩子们在家里也能阅读丰富多彩的课外图书。

  姚劲波:建议取消征收社会抚养费等措施 提振生育率

  数据显示,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三年以来,我国2017年和2018年出生人口依然连续两年下降,中国社会也面临着的老龄化问题。全国人大代表、58同城CEO姚劲波提交书面建议,通过对生育二孩的家庭,给予个人所得税减免或生活补贴、推动学前教育义务化、取消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定等措施,提振生育率。

  姚劲波提到,中国生育率低迷的原因,主要包括四个方面。首先,2011年后中国育龄妇女人数逐年减少。第二,当今女性社会角色变化使女性生育意愿降低。第三,育儿成本过高使许多年轻夫妇选择少生或不生。第四,社会养老体系日趋完善,“养儿防老”观念逐渐淡化。

  对此,姚劲波建议对于生育二孩的家庭,给予个人所得税减免或生活补贴。目前国家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主要通过子女教育专项扣除的方式给予有孩家庭税收优惠,3岁以上有孩家庭,每孩每月可以扣除1000元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减税效果不明显。建议对收入高于个税起征点的二孩家庭,直接每孩每月减免个税缴纳额1000元(个税缴纳额不足1000的,按实际缴纳情况予以免除),尽量减轻二孩家庭的经济负担。

  同时,姚劲波还提到,要解决教育资源紧缺问题,逐步推动学前教育义务化。当前,我国学前教育资源较为紧缺,个别地区存在孩子“入园贵、入园难”的问题。我建议政府以普惠性和公益性为原则,在大力做好公办幼儿园建设基础上,通过国家财政补贴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学前教育资源供给,逐步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范畴,有步骤的推动各地方普及学前一年/两年义务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义务教育。

  最后,姚劲波还建议,取消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定,推动鼓励生育政策有效落地。目前,个别地方卫计生机构依然严格执行生育三孩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相关政策,致使出现生育二孩受奖励,生育三孩被罚款的情况,容易使公众对国家人口政策的宏观导向产生误解。在生育率持续走低的情况下,建议由国家卫健委等机构牵头,与地方相关部门协商,逐步在各地取消征收社会抚养费等规定,做到全面评估、因地施策,从根本上避免地方执法与国家政策导向相抵触,释放政策善意,进一步鼓励生育。

  黄细花:删除《宪法》中的“计生”内容,适时出台鼓励生育政策

  连续多年,建议放开计划生育政策的全国人大代表、惠州市政府副秘书长黄细花,今年依然将该内容列为重点,并建议在《宪法》中删除“计划生育”内容。

  删除《宪法》中“计划生育”条款时机成熟

  目前,我国的主要人口问题是劳动力减少、低生育率和老龄化发展。在这种新的人口形势下,以限制生育为特色的计划生育政策越来越不符合时代要求,也不符合中央提出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要求。

  黄细花在建议中表示,近几年,“计划生育”一词在党和国家的一些重要文件中陆续被删除了。比如,2017年10月的十九大报告和2016-2018年李克强总理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都不再提“计划生育”了。2018年3月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再保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从部级机构中去掉了“计划生育”一词。2018年8月,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分编草案中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

  因此,黄细花认为,计划生育已不合时宜,不符合时代要求,不适应人口发展规律,建议在《宪法》中删除有关的计划生育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那么,此时删除“计划生育”条款的时机是否成熟?

  “我国的生育率从1991年至今一直低于更替水平。”黄细花表示,如果未来几年不能大幅生育率,遏制出生人口下降的幅度,中国经济在二三十年后很可能步入萎靡甚至停滞的状态,并最终陷入持续性的萎缩之中。

  基于此,自2013年起,我国陆续对计划生育政策做出重大改革: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2015年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二孩政策使我国的人口发展战略朝着合理的方向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但实施效果远远低于预期。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来看,人口情况依然不容乐观:2017年出生人口为1723万人,比2016年减少63万人,2018年出生人口为1523万人,比2017年减少200万人。

  就此,黄细花建议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牵头启动《宪法》关于计划生育内容修改程序,删除宪法第二十五条“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或者将“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修改为“国家尊重公民的自主生育权利,同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与人口形势相适应”。建议删除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适时出台鼓励生育的政策

  目前,生育率低于更替水平的国家和地区,鼓励生育的措施极为普遍。黄细花建议,尽快取消以限制生育为特色的计划生育政策,并适时出台鼓励生育的政策。

  取消计划生育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我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人口问题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举世公认的巨大变化,人口领域更是如此,历时半个世纪完成了由传统型的高出生、高死亡向现代型的低出生、低死亡社会转变。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进入了低生育率水平国家的行列,人口总和生育率已在1.5以下,属于超低水平。

  我国需要推动生育率至更替水平附近,从而促进人口和经济社会的均衡与可持续发展。

  放眼生育率低于更替水平的国家和地区,他们对生育家庭的经济奖励,往往是累进制,特别是奖励第三个及以上的孩子,奖励金额一般足以让新生儿父母维持足够体面的生活。但生育率处于极低水平的国家,即使大力鼓励生育也无法将生育率恢复到更替水平。

  “相较于其他国家和地区,我国的限制生育政策执行最为严厉和长久,鼓励生育则最为迟滞。可以预见,我国生育率也比其它国家更为艰难。”黄细花表示,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为了更好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国际接轨,我国的各项法律和政策都在不断调整变化,唯有计划生育留有计划经济的痕迹,计划生育工作仍是一票否决。然而,反视实行了近40年的计划生育政策,已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并开始影响我国社会经济各项事业的发展:破坏人口结构的平衡、导致生育率长期低于更替水平、加速人口老龄化、导致劳动力不足、导致生育政策不公平、增加了行政成本。

  历史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计划生育的有关法律和政策已经不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黄细花建议,尽快取消计划生育有关法律和政策,制定以人为本的政策目标,使我国的生育率保持在世界更替水平上,保持合理的人口结构,是我国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

  高福:把疫苗打给狗,才是真的爱狗

  2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召开例行发布会,邀请“两会”代表委员谈健康。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疾病控制预防中心主任高福称,他将在今年的“两会”上就如何消除狂犬病进行提案。就是把疫苗打给狗!不给人打疫苗。

  按照世界上预防狂犬病的成功经验,给狗打狂犬病疫苗是一个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消灭狂犬病的好方法,因为狂犬病的死亡率几乎是百分之百。现在,终于有政协委员提议这件事,尽管有些迟,但做总比不做好。

  狂犬病存在于全球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世界每年约有6万人死于狂犬病,其中95%发生在欠发达的亚非地区,印度和中国的死亡人数最多。从1950至2016年年底,中国(港澳台除外)已有13万人因感染狂犬病丧生,平均每年死亡病例约为2000人,是除印度外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尽管近年来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使用多起来,人们患狂犬病而死亡的人数在减少,但因狂犬病丧失的生命数量还是令人痛心。1997年全国因狂犬病死亡246人,2018年1-6月中国狂犬病发病数达到为202例,致死人数为197人。

  国人的爱狗与其他国家的人爱狗一样,都是仁爱的体现,然而,从狂犬病在中国久久难以控制、抑制和根除,并造成很多人死亡来看,又说明,中国人不只是对狗,对人的仁爱有时也没有真正落实在行动上。一些养狗者爱狗却不愿意给狗打疫苗,导致了狂犬病不只是伤害人,也伤害到其他狗。

  狂犬病是典型的人畜共患病,如果给狗打疫苗,就是双重的仁爱,既爱人,也爱狗。

  不给狗打疫苗的后果令人痛心。2月12日,河南省新乡市安都乡一名9岁儿童小楠(化名)因狂犬病发病死亡。有媒体报道,该名男孩是被狗舔舐之后,仅仅过了40天染病而亡。孩子的发病呈现典型的狂犬病症状,怕风、怕水、怕光、怕声,双上肢麻木,伴有躁狂、兴奋、四肢痉挛。

  但是,根据孩子的病程和 的分析,认定不可能是2018年12月30日玩耍时被狗舔舐之后患病,很有可能是之前的2018年5、6月份小楠在与狗接触时另一只被小狗抓伤引起的,因为狂犬病的潜伏期有时长达半年至1年。

  当然,真实的感染原因已很难知晓,但是从小楠多次接触狗之后患狂犬病可以认定,当地的狗很少打狂犬病疫苗,抓伤和舔小楠的狗也没有打疫苗。由于狗没有打疫苗,而且家长对孩子的监护也太粗心大意,没有及时给孩子打人用狂犬病疫苗,在孩子丝毫得不到保护的情况下与狗亲密接触,从而染病身亡死亡。实际上,如果换做是成年人,与没有打疫苗的狗亲密接触后,可能也难保性命。

  世界卫生组织对全球防控狂犬病的研究结果和调查结论表明,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只要对70%以上的狗注射狂犬病疫苗,就有可能控制和消灭狂犬病。所以,如果当地的狗基本上打了疫苗,小楠至少有95%以上的大概率不会染上狂犬病,也不会死亡。即便他爱狗,经常与狗零距离接触,甚至被狗咬伤,也不会患病死亡。

  对狗打疫苗的爱人和爱狗也体现为对主人的保护。2017年2月,四川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一位怀孕的妈妈被自家养的狗抓伤,由于狗没有打狂犬疫苗,自己被咬伤后又没有打人用狂犬病疫苗,几天后患狂犬病死亡。

  事件发生后,整个修文镇全面打狗灭狗,不管大小,不管品种,只要是狗,无一幸免。显然,这是对狗的最大伤害,无论其是否有狂犬病。然而,如果每位养狗者都自觉为狗打疫苗,就不仅是在保护主人和陌生人,也是在保护狗,完全可以避免因狗咬人后的大范围灭狗行动。

  在中国,现实情况是,人在被狗咬了之后才去注射疫苗,因此狂犬病疫苗80%都是对人接种。这就形成了与世界成功预防狂犬病是给狗打疫苗相反的荒谬做法,是头疼医脚。

  养狗者不愿意为狗打疫苗有多种原因,既有怕麻烦的因素,也有怕花钱的原因,还有就是从根本上认为不必让狗打疫苗,以为这才是主人爱狗的最好体现。

  其实,对人打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麻烦远远多于为狗打疫苗,而且费用也比犬用疫苗的花费高。人用狂犬病疫苗是60-80元一剂,要注射5剂,总价格也400元左右,而且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更昂贵,200多元一剂。但是,犬用狂犬病疫苗是50元左右,一般是一年注射一次。

  当然,即便犬用疫苗比人用疫苗贵,也应当是为狗注射疫苗,而不是针对人盯防。中国大部分人家养狗不为狗打疫苗也表明,一些养狗爱狗的人其实并不是真的爱狗,他们的爱狗只是表面上的。他们宁愿为狗制作狗衣,买狗粮,为它梳理和妆扮美毛和发型,为它布置一个“金窝”“银窝”,天天领它散步,哄它开心,把宠物狗当成家庭的一位成员,但是就不愿意为狗打疫苗,结果就很有可能不只是咬陌生人而致狂犬病,也会咬主人而致主人患上狂犬病。

  高福委员将提案为狗打疫苗,如何执行当然会有更多的细节,而且是否能得到认可,也难以预料。但是,遵循世界成功控制狂犬病的做法,同时以爱人也爱狗的同理心去思考,就应当也可以获得立法和立规,如果不给狗打疫苗,就不能养狗。这应当是养狗,同时也是爱人和爱狗的最低底线。

  刘伟两会提案:校园安全与数据安全

  提案一、如何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构建更安全的校园环境

  校园安全一直都是社会关注的热门话题,近些年,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校园暴力、欺凌、人身伤害等校园安全事件频繁发生。

  校园安全事件不但对孩子造成了严重的身体伤害,也暴露出校园安全管理过程中的深层次问题,以及校园周边安全存在技术、管理、制度等短板。

  传统的校园安全工作从主体的不同,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学生教育、学校管理以及家长看护。

  由于学校是一个人口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这其中学校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从校园事故发生的原因看,学生之间嬉戏打闹占比最高,且事故常在课间休息时发生。传统的视频监控,主要通过视频监控录像和人员实时监控来确保校园安全,但在偌大的校园中不止一个监控,安保人员就很难顾及到所有的监控点,并且一旦某个角落出现事件,监控并不会报警,若安保人员也没注意到,也许就会错过最佳的救援时机。甚至在进行事后回放时,往往也要耗费大量的人力来回放视频资料,从而获取信息,效率低下、费时费力。

  而且校园安全不仅限于学校空间范围,与部分社会安全也有所交集,在这几年的校园案例中也有所体现。校园周边安全风险点多而杂,传统“人工识别”的思路存在识别不全、评估不准、具有“盲点”等缺点;校园周边安全事件突发性强,“人防”的传统方式存在响应滞后、联动不畅、本能反应易失误等不足;校园周边安全易受社会风险的传导和渗透,“人防物防技防”的传统模式存在新生风险识别难、偶发危机预警难、连锁反应阻止难等问题。

  随着二胎政策的全面开放,未来的祖国花朵预计还有可能增多,校园作为学生成长的重要场所,其安全性极为重要。因此,如何效率管理校园,保障学校师生安全,是众多家长乃至全社会关注的头等大事。

  应对校园安全方式,莫过于防范于未然,守住第一道安全防线,将一切威胁师生安全的因素隔离在外就显得尤为重要。在人工智能(AI)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很多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应用在保卫校园安全中,AI帮我们守住第一道防线。并且,在2018年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新基建”中,强调要补齐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短板等传统补短板领域。为此建议:

  (1)加大校园AI防控的软硬件投入。不同场景提供全覆盖的安防设备,建立起一套涵盖视频监控、入侵报警、巡更系统以及视频管理平台等综合化一体式的校园整体解决方案。

  可以利用智能人脸识别技术,将学校职工和学生的图像录入后台,刷脸进入校园,从而保证进入校园的都是校内人士。除此之外,在校内,监控拍下的视频画面除了对人脸进行识别之外,还能利用强大的数据分析能力对表情进行比对,当发现某个职工或者学生的表情出现异常(比如痛苦、愤怒等)时对其打上标签并发出预警,并迅速调出资料,并加以注意此人的动向,这样也将有利于校方提前采取措施,即使有突发事件也能很好的应对。

  校园周边可利用视频监控对人流量进行监控,及时对数据进行、动态分析,对于校外监控区域进行“数人头”,即监视人流量。一旦开始密集甚至超出某一个数值,便发出警告反馈给工作人员,由相关人员进行疏导处理,有助于减少群体事故的发生。通过视频监控,对行为异常、持危险器械和徘徊不断的人进一步监测,形成预警。

  (2)打通公安部与教育部的技术平台资源,实现部门联动。

  现在教育部在提倡“三通两平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议增加一个平台:校园安全管理防范平台,将公安在智慧新警务中的视频云工程与校园安全管理打通,在校园门口安装人脸识别终端管控进出,在周边增加智能摄像头,做到进出管理、人群热度分析、危险区域、行为识别等人工智能技术的场景实现,实现校园业务管理与城市安防系统的融合。并且,加强报警系统建设,一键式报警装置建设,与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联网,开展实时监控、网上巡查等工作,切实监督检查效能和预警反应能力。

  此外,地方公安机关应督促学校重点配齐配强校园专职、兼职保卫人员和专业保安员,配全安全防护和处置装备;对于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及幼儿园周边,公安机关将设立治安岗亭或警务室,严格落实重点时段“见警察、见警灯、见警车”等要求,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够反应、妥善处置。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学生作为国家的希望与未来,守护象牙塔不仅要靠我们自己,更要依托现代科技。AI作为一门通用技术,如果未来能够将它落地于校园安全中,将能够改变以往低效率安全保护的方式,为安全的掌控提供更多有效的高科技手段,更好地保障校园安全,守护学生们的成长。

  提案三、如何实现数据安全

  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数据已经成为与物质资产和人力资本同样重要的基础生产要素,驱动着大部分产业的变革。

  随着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网络新技术的应用和发展与普及,社会信息化进程进入数据时代,海量数据的产生与流转成为常态。

  预计到2020年,全球数据使用量将达到约400亿TB,将涵盖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成为新的重要驱动力。大数据重新定义了各个大国博弈的空间,正在重塑世界新格局。在此背景下,大数据上升为国家战略,在2018年末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新基建”中,更是提到了要加快数据中心建设。

  随着数据的爆发式增长,数据信息被开发利用,海量数据在为人们提供更多知识与信息的同时,也因其自身的开放性导致一些网络信息安全问题,大数据信息安全问题也越来越严峻。

  数据信息泄露事件层出不穷,其中包括Facebook超过8700万条数据被泄露和滥用、华住连锁酒店2.4亿入住记录泄露、圆通10亿条顺丰3亿条用户信息数据被出售、前程195条简历数据泄漏等等。

  大数据时代,数据无疑是个人和企业最重要的资产之一。对个人而言,个人信息数据外泄,黑灰色产业便可利用其身份证号、手机号、邮箱、家庭住址等真实信息注册虚假身份,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对企业而言,屡屡发生的客户数据泄露事件向企业后台的数据安全防护机制发起了挑战。

  互联网大数据的急剧发展,如何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对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成为值得探讨的问题。于此,建议要在立法、内外宣贯、扶持第三方数据安全企业这三个维度上做好工作:

  (1)要加快数据安全法的立法进程和落地。

  《数据安全法》在2018年9月纳入立法计划,对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有着重要意义。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数据确权,只有数据确权(所有权、使用权、交易权等),才能实现数据合理的使用,以及有效追责。建议在数据安全法中对刑事责任作出修改,现如今泄漏50条隐私数据即可负刑事责任。

  在今年的某些媒体报道中,用户只要花430元人民币即可购买到100万条某快递公司泄漏的个人用户信息,犯罪成本和惩罚力度不匹配。同时,建议买卖同罪,非法购买数据的群体以及群体行为基本都是用于违法犯罪,因此需要加大惩罚力度和范围。

  此外,《数据安全法》需要平衡数据安全和数据流通利用两大价值。

  对企业来说,数据是21世纪的石油;对于个人而言,数据是其生活的再现;对政府来说,数据是基础性的战略资源。《数据安全法》应该秉持平衡的理念,以“安全是发展的保障,发展是安全的目的”为立法宗旨,通过政府、企业、公众、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共筑数据安全防线。

  (2)要加强数据安全法的对内、对外宣贯。

  制度不应该只停留在理念上,在这严峻的形势下,需要加快加强推广宣贯,把意识形态成为指导工作的工具,使其具体化形象化。

  佳都科技2018年和外媒的接触过程中发现,外媒对于中国的人工智能在安防领域的应用非常感兴趣,但又存在质疑(数据安全),因此在国际反恐的大前提下,国家宣传部门以及安全部门有必要有计划地对于中国人工智能在安全领域的应用加大宣传。

  企业维度的数据安全也需要《数据安全法》的尽快颁布以及内部宣贯落实,让国内国外能感受到中国在人工智能特别大数据安全领域的力度与决心。

  同时,加强安全法的宣贯,让企业和民众树立数据安全法治理念和法律红线意识,切实增强了做好数据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3)扶持第三方数据安全企业,加大数据安全的保护力度。

  数据的安全隐患主要原因在于:技术漏洞、数据管理不当、安全体系存在纰漏等。因此,企业要加强数据安全保护解决方案及相关产品,加强网络空间安全保障、做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强化数据加密、加固智能终端、保护个人敏感信息等手段,从大数据的存储、应用和管理等方面层层把关,保障大数据背景下的数据安全。

  此外,政府还可以对第三方数据安全企业进行扶持。伴随着大数据的时代持续推进,拥有海量数据和信息的公司已经不胜枚数,然而有自身数据安全保护机制和相关方案的企业毕竟少数。

  而通过第三方数据安全企业,以其专业的技术与策略企业解决庞杂、分立的信息安全问题,建立数据安全策略,让数据安全可见、可知、可控,将更有效地保障企业数据安全。

  但是第三方数据安全企业能够生存或者说有效地实现技术保障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数据立法中的数据确权,只有确权才有责任划分,第三数据监管才能真正落地生成效果。

  数字经济深刻影响着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发展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各国共识。一些国家的政府更是将大数据视为“未来的新石油”。

  在当今世界经济缓慢增长的背景下,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新动能和新引擎。而我国大数据发展的最主要推动者来自于大型互联网公司、政府机构。

  相信在国家的统筹规划与支持下,通过各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大数据产业发展策略,通过国内外IT龙头企业以及众多创新企业的积极参与,大数据产业未来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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