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增强实际工作经验、就业能力,现将审核合格的161个就业见习岗位予以公布,并就就业见习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人员范围、条件及要求
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中阳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2.具有中阳户籍的16-24周岁城乡失业青年(含未就业的被征地青年农民、城镇登记失业青年等),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9月30日。
已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不得再次报名。报名人员同时应符合见习单位岗位条件和相关专业的要求(见附件1)。同等条件下,优先对接使用符合“建档立卡”“低保”“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未就业青年。
二、见习期限及待遇保障
1.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2.见习期间的生活补贴
就业见习生活补贴标准为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400元/月)。疫情期间见习单位负担40%(560元),财政负担60%(840元),财政负担部分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3.人生意外伤害险的交纳
见习单位必须为见习人员购买保险金额不低于30万元的人生意外伤害保险。
三、见习报名
报名时间从8月10日开始至8月14日截止。具有见习意向的人员持相关资料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委大院1号楼3层)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户主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到一张);
3.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报到证或人事代理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高校毕业生提供);
5.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就业创业证显示为求职状态)。高校毕业生请下载《就业创业证》申领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并打印(见附件3);城乡失业青年报到时需持有2020年8月9日前办理的就业创业证;
6.《山西省未就业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一份(见附件2)。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按要求填写并打印;
7.符合“低保”“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还应出具相关证明。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依据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等,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签订协议及上岗
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岗位要求和见习人员报名情况,进行合理的人员和岗位分配,并组织开展招聘对接会,安排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进行接洽,签订协议后上岗。
联系电话:0358-5300397
联系人:武鹤婷
附件
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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