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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西临汾公益性岗位招用高校毕业生公告(400人)

2019-11-04 14:46:19     来源:京佳教育

  政府开发购买公益性岗位,吸纳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是党和政府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关于在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发〔2009〕18号)、《关于印发临汾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32号)和《关于申报开发2019年公益性岗位招用计划的通知》(临人社函〔2019〕391号)文件要求,结合市直各部门(单位)申报开发和目前使用公益性岗位情况,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级2019年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及条件

  具有我市户籍,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

  1、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

  2、靠借贷上学的高校毕业生;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镇失业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一年以上高校毕业生;

  4、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高校毕业生。

  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合同未到期人员)、公益性岗位退出不足1年或在企业任职(兼职)的,不能报名。

  二、报名办法

  市直各部门(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计划、专业、条件等要求,通过人社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采取统一集中报名的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8份;

  3、普通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的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彩色)表格)1份;

  5、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6、报名条件中规定的证明材料;

  7、《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3份;

  8、一寸红底相片8张。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至14日

  报名地点:临汾市中大街二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原唐尧大酒店)一层人力资源大厅1- 7号窗口。

  四、招用程序和办法

  报名结束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认定是否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是否与招用专业相符。资格审核后,对符合招用条件的人员,按照“公开招聘、双向选择”的原则,根据各岗位的性质特点和招用计划、报名人数的多少及用人单位的实际,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等方式进行招用工作。招用工作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对报名人数较多(报名人数与招用计划超过3:1的),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岗位和部门,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核办法,择优招用(按笔试成绩2:1进行面试环节);报名人数与招用计划低于3:1的岗位和部门主要通过面试的办法确定招用人员。招用工作要因地制宜,方法要灵活多样,保证用人单位选择到合适的人才,就业困难人员选择到满意的岗位。招用人员确定后,由人社部门统一派遣到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临政办发〔2015〕32号”文件规定,与招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同时,由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和用人单位组织好岗前培训工作。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得安置于重要(敏感)岗位。

  五、待遇标准

  对市级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据相关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照山西省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018年1600元)拨付岗位补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单位应缴部分(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个人应缴部分从岗位补贴中代扣。

  附1:2019年市直各部门(单位)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招用.xls

  附2:2019年市直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表.doc

  临汾市就业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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