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下达的2019年招聘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做好此项招聘工作,经山阴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领导组研究制定并报请市人社局批复,现将山阴招考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乡镇小学岗位仅限山阴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包括: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山西省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岗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7)报考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用期、服务期、户籍、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人,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见附件《山阴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省、市、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期7个工作日(参加招聘人员可于报名结束后通过山阴县政府网http://www.shanyin.gov.cn/查询整个招聘工作环节:面试、体检等时间地点以及笔试、面试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必须由本人到地点报名,并进行现场照像。
报名时间:
服务基层岗位:2019年8月29日—2019年8月31日
一 般 性 岗 位: 2019年9月1日—2019年9月3日
报名地点:山阴县人社局一楼
报名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薄(乡镇小学岗位)、报考岗位必备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近期一寸彩色红底照片3张。已入编工作人员必须提供本人单位盖章和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报考证明。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期满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前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认真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未通过审查的报考者,应准确说明理由。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核减、取消的服务基层岗位转入一般性岗位。改报时间为一般性岗位报名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般性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3.报名缴费
报名费用:50元。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4.准考证领取
时间:2019年10月12日
地点:山阴县人社局一楼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最后一名因综合成绩相同且超过招聘名额,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
笔试时间:2019年10月13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的,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并出示户籍证明。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山阴县政府网站公布。
经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户口薄(乡镇小学岗位)、准考证、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相关证明。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领导组组织实施,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山阴县政府网站另行公布。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人数一般为5—9人,考官全部外聘。报考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为60分钟,讲课时间为每人15分钟;报考其他岗位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准备时间和面试时间均为1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能力和基本素质。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各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分别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山阴县政府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明确提出复检申请的时限),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 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阴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招聘岗位、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后应聘人员在聘用岗位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纪律要求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人社部门将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山阴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力度。市级组织或人社部门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特别是笔试、面试环节的监管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人社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负责确定。
咨询电话:0349—7024932 0349—7024931
监督电话:0349—7071244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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